第五章 行政管理

栏目:学校章程 发布时间:2020-06-08

(一)综合管理

第三十七条  学校实行层级管理、岗位责任制。校长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,各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教学、学生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,依据有关规定和分工内容,分别指导教导、德育、总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。校长对副校长进行考评,副校长对相应部门的中层干部进行考评,有关部门分别对级部主任、教研主任(包括相当于教研主任职务的处室负责人)、班主任以及其他的教职员工进行考评。各层级负责人及全体教职员工均应切实履行既定岗位职责,对不能胜任工作的,学校有权予以调整;造成责任事故的,将视情节,根据相关规定,追究其责任。

第三十八条  学校实行制度管理。按照教育教学管理、学生班级管理、班主任管理等系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规定各类岗位职责。体现用制度管人管事,注重对遵守制度情况的考评,推进制度治校的步伐。

第三十九条  加强常规教学管理。严格按照《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标准》,开齐课程,开足课时。按国家教育部要求使用国家统编教材,按市县教体局要求选用教辅材料。以学校教学教研常规(简称:备课、上课、辅导、作业批改、教研五常规)为主要依据,建立并执行常规教学管理制度和全程管理细则。

(二)后勤保障管理

 第四十条  建立后勤行政管理机构,统筹管理后勤事务,建立并完善后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机制。后勤工作要确立为教育教学服务、为师生服务的观念,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提供有力的保障。

 第四十一条  加强校园校舍、教育教学设施的日常管理,落实管理制度、责任制度,定期、及时检修维护各类设施设备,提高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,更好地为师生服务 ;努力创造适合高中学生特点和需要的校园文化氛围,体现教育性、时代感,实现校园绿化、美化、净化,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。

 第四十二条  加强学校各类设施、设备和财产的管理,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员队伍的建设,建立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资产账目。严格执行购置、出入库、使用、报损等各项制度。定期清库盘点,并将结果报告给分管副校长和校长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,责任落实到人,对因渎职造成物品损失的管理者和责任人要给予处罚,确保资产不流失、不浪费。

(三)体育卫生管理

第四十三条  认真贯彻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。加强对体育课的管理和改革,切实上好“两课”“两操”,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活动时间。组织好每年一次的新生军训,开好每年一次的体育运动会,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技能,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,具有健康的体魄,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,同时造就一批体育拔尖人才。

第四十四条  认真贯彻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。重视学生心理咨询工作,制定学校卫生工作制度, 加强健康教育,通过相关课程渗透生理心理卫生知识,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卫生保健知识,养成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。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,积极开展常见病的预防与矫治,降低学生常见病的发病率。执行食品卫生法规,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,办好师生膳食。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强化卫生检查评比。

(四)安全保卫管理

第四十五条 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,实行校长负责制。建立安全工作组织和工作队伍,健全管理制度。制定预防突发事件预案,定期组织安全救灾培训、演练,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,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在防火、防毒、防盗、防意外伤害以及交通安全、用电安全、治安防范等方面的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。

  第四十六条  建立学校内部与学校外部安全工作网。设立学校保卫部门,校内大门设门卫,在办公楼、宿舍楼内设值班室,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宿。校外与驻地派出所建立全天候的联系,校内设保卫值班室,建立一键报警机制,落实校园24小时全域监控制度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,坚持经常性的检查考核,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,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,并消除安全隐患。如发生事故,层层追究责任,并及时上报,确保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。

(五)经费资产财务管理

第四十七条  学校经费资产来源主要有以下渠道:

1、举办者的投入;

2、依法收取的学费、住宿费;

3、政府资助;

4、社会捐助;

5、校产经营收入;

6、其他合法收入

第四十八条  学校对全部办学资产享有管理权,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。

第四十九条  学校严格执行财经法规,严格遵守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规定,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,落实“三重一大”【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大工程立项、大宗支出要经学校理事会(校委会)集体研究后决定】问题决策的要求,合理编制预算,平衡收支,有效安排使用经费,注意勤俭节约,努力开源节流,保障教育教学及建设发展的需要。